經常有客戶會問到:“你好!我們公司第一次出口鋰電池,船舶公司要求我們提供危包證,請問需要怎么辦理呢?”
想知道鋰電池危包證怎么辦理,我們先來了解一下什么是
危包證:
我們通常所說的“危包證”就是《出入境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和《出境危險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
有了性能單才能去申請使用證,我們通常說的危包證就指使用證。
為什么要辦理鋰電池危包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第十七條規定“為出口危險貨物生產包裝容器的企業,必須申請商檢機構進行包裝容器的性能鑒定。生產出口危險貨物的企業,必須申請商檢機構進行包裝容器的使用鑒定。使用未經鑒定合格的包裝容器的危險貨物,不準出口”。
⊙根據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 規章范本》的要求,鋰離子電池分類可能屬于第9類危險貨物(雜項危險物質和物品,包括危害環境物質),應按照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有關要求對其實施出口危險貨物包裝的檢驗監管,即實施危險貨物包裝使用鑒定。
怎樣辦理鋰電池危包證?
性能檢驗由出口危險貨物包裝生產企業(需取得出口危險貨物包裝生產企業代碼)申請。
辦理《出境危險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
拿到《出入境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后,準備好原始記錄1份(找當地海關要格式)、廠檢單1份(找當地海關要)、符合性聲明1份(找當地海關要)、SDS安全數據單、外銷合同、UN38.3檢測報告,并將產品包裝好,預約海關上門檢查,海關檢查沒有問題(如有問題按照海關檢查意見整改即可)后,會出具《出境危險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
海關工作人員在實施危包使用鑒定時,會根據以下內容進行合格判定:
a. 包裝容器上是否印刷有清晰、牢固、正確的聯合國UN包裝標記、批次及危險貨物標志。
b. 包裝件外表應清潔,不允許有殘留物、污染或滲漏。
c. 木箱、纖維板箱用釘緊固時應釘實,釘尖要盤倒,釘尖、釘帽不得突出;箱體應完好無損,打包帶緊箍箱體。瓦楞紙箱應完好無損,封口應平整牢固,打包帶緊箍箱體。
d. 各電池或電池組間、堆疊電池的上下層間應有不導電材料分隔以防止互相接觸。
e. 電池應有防短路的保護裝置。
f. 電池的電極不得支承其他疊加電池的質量。
g.國際規章中對鋰電池或鋰電池組包裝的特殊規定。
經判定合格或者企業整改后經重新檢驗合格的簽發《出境危險貨物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經判定不合格的,不準出口并簽發《出境貨物不合格通知單》。
優恩危品包裝,12年專注UN紙箱定制和危包證辦理,服務全國客戶,鋰電池危包證辦理咨詢,請聯系恩先生電話/微信:13622357817